【公告】114年C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資訊 (新竹)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4年度國家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星期五)至3月16日(星期日),共計三天。 4.舉辦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B1桌球室 (新竹市公園路295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 (1).須年滿18足歲。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請提供114年2月15日至114年3月14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6).經本會判處禁賽者,3年內不得參加各級裁判講習會,期滿後得再參加 各級裁判講習會,並經學科及術科測驗及格後,始得辦理證照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