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為公告】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來函 「115年推動社區運動俱樂部實施計畫」
本計畫旨在協助學校與民間團體形成穩定合作關係,將一次性活動轉化為常態性運動參與,建立可長期運作的社區運動制度,以擴大運動人口並奠定產業基礎。 本計畫政策對象為公(私)立各級學校,及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財團法人法登記之法人、合夥、獨資及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登記之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併稱民間組織),計畫期程說明如下: 。受理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初審:115年5月20日前完成初審。 。複審及核定:115年5月底完成複審及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