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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024

【公告】關於教練、裁判證照滿期展延規定資訊更新

2024-06-13T15:13:19+08:002024/06/13|協會訊息, 教練專區, 裁判專區, 講習|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及「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新制:     (一)107年5月30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教練(裁判)證者,其教練(裁判)證效期統一展延至114年12月31日,其中111年、112年不受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之限制,113年、114年仍應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並於效期屆滿(即114年12月31日)前累計達48小時。     (二)111年及112年取得教練(裁判)證者,其教練(裁判)證效期仍為4年,其中111年、112年不受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之限制,113年以後仍應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並於效期屆滿前累計達48小時。   二、舊制:111年1月10日仍有效之教練(裁判)證,其有效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其中111年、112年不受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之限制,113年、114年仍應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並於效其屆滿(即114年12月31日)前累計達48小時。

06/07 2024

【公告】113年B級教練講習會報名資訊 (臺北)

2024-06-07T18:32:02+08:002024/06/07|協會訊息, 教練專區, 講習|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3年度國家B級教練講習會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5、16、22、23日,計四天。 4.舉辦地點:臺北市立蘭州國民中學( 103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187巷1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須滿足下列其中一項)   (1).取得C級拳擊教練證 2年以上,具從事拳擊教練實務工作經驗者。   (2).曾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單項運動正式錦標賽之拳擊國家代表隊選手。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請提供113年5月16日至113年6月15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良民證請於上課時現場繳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06/03 2024

【代為公告】體總主辦 113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七梯次)

2024-06-03T13:14:50+08:002024/06/03|協會訊息, 講習|

※請注意,此增能講習非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所辦理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 活動時間:113年6月29日(星期六)至113年6月30日(星期日),每日6小時研習課程,共計2日。 活動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長啟樓5樓會議廳(404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6號)。 參加資格:持有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核發A、B、C級之有效運動教練(裁判)證者。 報名資訊: (一)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或額滿為止。 (二)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uc7fkXFB7CP9eY459),請務必填寫報名資訊並完成繳費,即完成報名程序,本活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三) 報名費用:          1. 全程參與1日研習課程者:新臺幣1,000元整。

05/22 2024

【代公告】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辦理113年「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

2024-05-22T11:38:24+08:002024/05/22|協會訊息|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為辦理113年「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受理推薦 或 自薦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113年5月17日高市運綜字第11330731800號函辦理。 二、 檢附「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要點」及「113年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活動推薦表」各1份。 三、 有關旨揭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高雄運動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7-5813-680#504)。   相關附件如下: 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要點 113年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活動推薦表

05/20 2024

【公告】113年C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資訊 (台中台體大)

2024-05-20T20:31:05+08:002024/05/20|協會訊息, 裁判專區, 講習|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3年度國家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星期五)至6月2日(星期日)計三天。 4.舉辦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行政大樓 (404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   (1).須年滿18足歲。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      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請提供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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