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8梯次)新竹場
重要訊息 公告 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8梯次)新竹場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將於114年6月7至8日假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8梯次)新竹場」,中華民國拳擊協會轉知活動訊息,並邀請所屬教練、裁判踴躍參加。 為充分提供各級運動教練、裁判多元進修管道,本會規劃旨揭活動,鼓勵各級運動教練、裁判依照自身專業成長之需求,參加專業進修課程,持續精進自我,以提升國內運動教練、裁判素養。
重要訊息 公告 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8梯次)新竹場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將於114年6月7至8日假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8梯次)新竹場」,中華民國拳擊協會轉知活動訊息,並邀請所屬教練、裁判踴躍參加。 為充分提供各級運動教練、裁判多元進修管道,本會規劃旨揭活動,鼓勵各級運動教練、裁判依照自身專業成長之需求,參加專業進修課程,持續精進自我,以提升國內運動教練、裁判素養。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4年度國家C級教練講習會 https://www.beclass.com/rid=294ff8c681c42c0e43a8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星期五)至6月29日(星期日),計三天。 4.舉辦地點:臺中市台灣體育運動大學 (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 (1).須年滿20足歲。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 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請提供114年5月27日至114年6月27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6).經本會判處禁賽者,3年內不得參加各級教練講習會,期滿後得再參加各級 教練講習會,並經學科及術科測驗及格後,始得辦理證照換發。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4年度國家A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6~18日、5月24、25日,計五天。 4.舉辦地點:台中市立清海國民中學( 436台中市清水區中央路51-60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須滿足下列其中一項) (1).取得B級拳擊教練證 3年以上,具從事拳擊教練實務工作經驗者。 (2) 獲得二等一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者。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請提供114年4月10日至113年5月16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主辦,本會代為公告 【代為公告】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8梯次)
本次C級教練講習,參加68人,通過52人,未通過16人 ※領證時間會再透過官方LINE通知各位,請等候通知領證,領證需繳納$1000行政管理費。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4年度國家C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8日(星期五)至3月30日(星期日),計三天。 4.舉辦地點: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77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 (1).須年滿20足歲。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 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請提供114年2月28日至114年3月28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113年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教練暨裁判證領證通知 113年度教練講習: 1.113/04/26~113/04/28 C級教練講習(台北場) 2.113/08/03~113/08/05 C級教練講習(員林場) 3.113/09/06~1130/9/08 C級教練講習(國訓場) 113年度裁判講習: 1.113/07/20~113/07/22 C級裁判講習(小港場) 2.113/08/30~113/09/01 C級裁判講習(蘭州場) 以上為目前113年度核發證照之場次,請各位通過的學員記得來領取你的證照。 也請109年度~112年度尚未領取證照之學員,盡速來領證。 領證請幫忙填寫表單→C級教練/裁判領證資訊 ※證照展延之相關規定請參考→有關各級教練、裁判證照展延之規定 ※線上課程與其他知相關規定請參考→線上增能課程及其他相關之規定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教練(裁判)證有效期間為 4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成累計達 48小時,並每年至少 6小時者,於效期屆滿 3個月至 6個月內之期間,得項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 4年。 除拳擊協會開立之增能講習時數外,另提供各級教練及裁判透過線上專業課程取得進修時數, 線上課程每年至多認可 6小時。 一、本會認列教練、裁判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下: 1. 本會辦理學科、術科課程之相關講習時數。 2. 亞洲拳擊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3. 國際拳擊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4. 經本會認可之其它體育團體(如下)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各級教練、裁判證照展延之規定總整理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及「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辦理 一、 1.於民國107年5月30日前取得證照且於民國111年1月10日前仍有效者。 2.於民國107年5月30日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取得證照者。 滿足以上條件者,所持之證照使得展延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 二、 持有證照者須於民國111年至民國114年間取得每年至少6小時以上且4年累計達48小時以上之時數。 滿足條件者,可於效期前3~6個月內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 三、 111年及112年無須達6小時時數之規定,但113年及114年仍須滿足此條件且於114年底前累計達48小時以上。 申請者可於體總或是本會辦理之增能課程取得時數,或於線上平台取得時數(每年線上課程最多6小時)。 相關規定可參考本會貼文→線上增能課程及其他相關之規定
證照領取手續: 1.請進行繳費,費用項目:行政管理費1000元。 2.請協助填寫領證資料。(https://forms.gle/wcTQLVKLwQCYLh7E8) 3.完成上述兩項手續後,煩請以官方LINE通知協會,確認無誤後將以掛號郵寄至您的地址。 通過學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