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敬請有意願申請的教練,洽詢協會(12月12日截止報名)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11月14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70040500號函文辦理 截止報名:107年12月12日(含"完成"計畫要求之所需文件) 本計畫所附文件如下: 107D028927_107D2016004-01 107D028927_107D2016002-01 107D028927_107D2016003-01 107D028927_107D2016005-01 說明: 一、 為增進國內運動教練指導能力,提升我國競技運動實力,請貴會規劃108年度培育國內運動教練人才相關計畫,並依作業要點規定及相關程序報署審辦。 二、 108年度審查原則如下: (一) 遴派教練出國研習計畫: 1、 以奧亞運奪牌優勢運動種類團隊出國研習為原則,個人出國研習不予補助。 2、 前2年度已接受本計畫補助出國研習者,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