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A級教練講習會報名資訊 (台中)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4年度國家A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6~18日、5月24、25日,計五天。 4.舉辦地點:台中市立清海國民中學( 436台中市清水區中央路51-60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須滿足下列其中一項) (1).取得B級拳擊教練證 3年以上,具從事拳擊教練實務工作經驗者。 (2) 獲得二等一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者。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請提供114年4月10日至113年5月16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