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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2017

常年會費繳納須知

2017-02-16T16:35:05+08:002017/02/16|協會訊息|

一、依據本會106年1月10日第十一屆第一次理事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年度(106年)常年會費繳納日期至106年6月30日截止,未繳納104年、105年會費之會員,亦可於截止日前完成104年、105年會費繳納手續。逾期未繳交104年、105年、106年會費者則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九條予以停權或除名。 三、本次理事會議決議增修組織章程第九條:未按時繳納會費者予以停權或除名。另2年內不可再申請加入本會會員。底線標示內容為增修條文,將提送本會會員大會議決,通過後實施。 四、欲參加本會所舉辦國內性與國際性比賽或活動之單位,須為本會團體或個人會員,教練需為個人會員(不含團體會員代表) 始可參與賽事或活動。 五、查詢會費繳納情形,請至下列連結或電洽本會查詢。 六、請以郵局劃撥方式繳費,郵局劃撥帳號:05623000; 劃撥戶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或親至本會繳納。 七、為維護您的會員權利,敬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繳費手續,感謝您持續支持拳擊運動之推展,無任感荷。 附件下載處: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第十一屆個人會員常年會費繳費情形一覽表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第十一屆團體會員常年會費繳費情形一覽表

02/14 2017

公告-運動科學研究及發展獎勵辦法

2017-02-16T16:34:16+08:002017/02/14|協會訊息|

附件下載處: 附表一:申請人資料表 附表二:申請書 附表三:切結書 附表四:共同著作人表格   補充事項: 一、受理日期自106年4月15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 二、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請勿重複送審。 三、請於申請表格二詳述申請作品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亞運動項目相關運動選手或教練競技運 動實力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 四、相關訊息晉洽教育部體育署謝昕庭承辦人,電話02-8771-1931,傳真02-8773-7936,電子信箱:ch7410@mail.sa.gov.tw  

12/23 2016

106年度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手冊

2016-12-23T11:55:30+08:002016/12/23|協會訊息|

為使申請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能瞭解申請規定與作業程序,並配合各級學校辦理專任運動教練職缺招考期程,便利申請人申請及提高行政效率,特訂定旨揭文件。 相關連結: (一) 體育署網頁之最新消息及電子公告欄 (二)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網站之最新消息 (三)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網站之最新消息 附件下載處:106年度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手冊(含審定作業時間預定表)   補充事項: (一)辦理單位: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稱原體委會)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簡稱本辦法)」於101年12月31日前核發專任運動教練證書免再換證,續由教育部認可採用。 (二)新增檢附自我檢核表:為降低各申請人因漏未檢附文件不通過,再提起複查程序之頻率,提供自我檢核表,該表於申請人手冊之附件1,申請人提出審定時一併檢附。 (三)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專任運動教練相關遴選作業部分: 1、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提出申請後: (1)若經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議會審查通過,由教育部函知該申請人,並檢附審定結果書或複查結果查復表。 (2)惟申請人尚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繳費、教育部同時進行運動教練證書用印程序。 2、針對「通過審定之申請人(即通過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者)」如未及於報名前拿到運動教練證前往報考時,請各地方政府各級學校比照教師徵選方式,得准先持「教育部公文函」及「審定結果書(或複查結果查復表)」參加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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