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2年1月4日警署人字第1120050908號函辦理。

二、檢附「內政部警政署暨所屬各警察機關(構)、學校現有薦任以下非警察官職缺可僱用職務代理人缺額一欄表」。

內政部警政署暨所屬各警察機關(構)、學校現有薦任以下非警察關職缺可僱用職務代理人缺額一覽表